举报人免责制度解析 ——李文亮事件引发的思考


我们有信心战胜疫情

众志成城 共渡难关



01

新闻事件

李文亮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2019年12月30日,李文亮在同学群中发布关于华南海鲜市场疫情的信息。2020年1月3日,因“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被辖区派出所警示和训诫。1月8日,李文亮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月7日经抢救无效去世。一时间“吹哨人”保护受到大众的关注。   
在本次事件中李文亮基于专业医学知识发布的疫情信息,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受到行政处罚,是否得当?即使该信息是并未经科学验证的信息,将其界定为不实信息是否准确?在举国抗击疫情的形势下,回顾一个多月前对李文亮的处罚,那显然是个错误。那么法律应当给予举报人什么样的保护呢?未来如何建立起保护制度呢?本文将结合美国的“吹哨人”保护法进行解析。

02

举报人的概念

举报人从广义上理解是指检举、揭发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有不法行为的主体。从狭义上讲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检举、揭发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不法行为,或对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本文采用狭义的举报人的概念,因为公权力人员或特定岗位的专业人员,基于维护公益的职责,发布的信息即使缺乏准确性,也应当予以免责。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及时的预警是法律应当保护的首要价值。

03

美国对“吹哨人”的保护

      美国在1989年制定了举报人保护法,英文翻译为“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所以又称为“口哨人”保护法。该法旨在保护因举报或披露信息,而受到威胁或终止雇佣关系威胁的雇员。如果政府违反此规则,雇员可以起诉至法院申请赔偿。2012年奥巴马总统对该法进行了修改,确保所有的政府雇员都有机会举报不公平做法,并不用担心受到谴责。该法被称为“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Enhancement Act of 2012”即《举报人保护增强法》。

        该法位于美国法典第23章,规定如下:

“2302禁止人员行为
(b)任何有权采取,指示他人采取,推荐或批准任何人为行动的雇员,就以下种种权力而言,不得─
(8)因以下原因而针对任何雇员或求职者采取或不采取或威胁采取或不采取人事行动—
(A)雇员或申请人合理地相信证据的任何雇员或申请人的资料披露─
(i)任何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例的行为,或
(ii)管理不善,资金大量浪费,滥用职权或对公共健康或安全构成重大且特定的危险,
如果法律没有特别禁止这种披露,并且行政命令没有特别要求将此类信息保密,则出于国防或外交事务的考虑;要么
(B)向机构的特别律师或监察长或由该机构的负责人指定的另一名雇员向监察长披露的信息,该信息是该雇员或申请人合理地相信证据的以下信息:
(i)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法规的行为(违反本节的行为除外),或
(ii)管理不善,资金严重浪费,滥用职权或对公共健康或安全构成重大和特定的危险;”
也就是说美国法律规定,雇员披露他人的违法行为,披露管理不善,资金大量浪费,滥用职权或对公共健康或安全构成重大且特定的危险的信息,可以免责并得到赔偿。

04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

李文亮的披露行为也属于监督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李文亮披露的事实同样属于宪法所保护的言论自由的范畴,相关机关对其作出的处罚显然没有经过调查研究,过于武断。我国的法律制度对李文亮的行为也是保护的,其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是应当被纠正的。

立法必要性分析

经历此次疫情,国家、社会和个人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痛定思痛我们应当完善法律,建立公职人员和特定岗位人员的警示言论免责制度。
首先,公职人员拥有了解事实的优势地位。作为社会管理群体中的一员,公职人员有着天然的职务优势,比普通公民更全面及时的掌握社会信息。当公职人员处于公益或自保披露相关信息时,是应当受到保护的,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其次,特定岗位人员拥有认清事实的专业知识。例如医护人员在面对新型病毒时,毫无疑问的能够比行政机关人员和社会大众更加准确的作出判断。那么针对这样的基于专业知识和维护社会公益作出的言论,理应得到保护。即便是不够准确,只要足够引起社会的警觉也是实现了警示社会的法益,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
综上,对“口哨人”的保护是对风险预警这一法益的保护。不应当因为信息的不准确、不全面就武断的给予否定评价。同时立法也应当给善意的,出于维护公益思想的公民以更大的宽容。相信李文亮事件能够开启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立法的大门,引领公众向依法治国再迈出坚实的步伐。

作者:高原 联系电话:15615170323












编辑:郇恒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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